卢氏法院与检察院座谈民行案件法律监督
为进一步拓宽民行检察监督渠道,加强法院、检察院在工作中的联系配合,近日,卢氏县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办公室、民行科负责人召开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探讨并解决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与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法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及其他班子成员、各民事、行政、执行业务庭室全体人员参加座谈。
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即兴讲话,对该院民事、行政及执行干警提出四点要求
座谈过程中,与会人员重点交流了新民事诉讼法和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了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督与协作、深化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创新民事行政争议联动调处机制、提升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实效达成了共识。
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李文革应邀参加座谈
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最后即兴讲话,对该院民事、行政及执行干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积极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法官在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过程中,仅靠自律是不够的,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一面很好的“镜子”,能较好“照出”法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不是故意“找茬”,也不是给法官戴“枷锁”,而是依法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的提升,各位法官要积极、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运用好这面镜子,借此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二是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与联系。法院、检察院虽分工不同,但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两院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从党组成员到每一名干警都要积极主动与检察院加强全方位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检察院的意见和建议,在重大敏感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力争取得共识,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调阅卷宗等方面要给予检察机关最大方便。三是要积极主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是法检两院的共同职责,各位法官要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个牛鼻子,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中获得灵感,发现和纠正司法错误,确保不出现一起冤假错案,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向社会输出公平正义。四是衷心感谢检察院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感谢县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对法院案件质量提高、判后当事人停访息诉、矛盾纠纷化解、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都做出的重大贡献。
卢氏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潘高翔参加座谈
此次会议的召开,促进了法检两家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修改后的民诉法、行诉法,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畅通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