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卢氏频道讯 新年上班第一天,卢氏法院传来一阵鞭炮声,原来是申请人李满丁为感谢卢氏法院执行二庭法官节前为他成功执结了一起债务案件,来给法院送上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
卢氏县某镇干部李满丁与赵某与债务纠纷一案,卢氏法院于2009年6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赵某偿还原告李满丁现金6092.04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自动履行,李满丁于2009年8月18日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结案后向被执行人赵某发出执行通知,赵某到庭反映其已离婚多年,家中仅有她们母女两人,女儿正在上大学,没有能力来还钱。并且这笔债务是其与申请人一起搞传销时从银行所贷的款,她们之间还有其他纠纷,若申请人同意让步,她可以考虑还款,否则她宁愿被拘留也不还款。而申请人不同意让步,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询,发现李某有存款,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十余次上门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相器反复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引起被执行人的重视,共分四次在春节前夕将全部欠款交清。
多年老账得以执结,申请人李满丁十分欣喜,便在新年上班第一天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卢氏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