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冲动是魔鬼,因为无意中吹了一下口哨,引发了一场乱斗,结果两人被对方打成轻伤。9月23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打人的许某是赔钱又获刑。
到了天热的时候,挡不住高温的人们喜欢晚上三三两两结伴,找个凉快的地方小酌几杯啤酒消暑。今年5月底,老李和几个朋友酒后经过一夜市摊时,几人有说有笑,其中一个朋友吹了下口哨。
本是一个无意间的动作,却惹恼了在夜市摊上吃饭的许某等人。许某在庭审中说到,“我当时也喝得差不多了,想着是针对我们的,心里很不舒服,随口就说了一句“吹得很好,吊炸天啊!”就是这个随口一句激发了双方的矛盾。
老李朋友感觉许某是在骂自己,随上前说到,“兄弟!你第一句话,我爱听。第二句说的啥,你再给我说一遍?”喝多了酒的许某也是不甘示弱,又重复了一遍。两人就开始互相推搡,老李一看要打起来架,就赶紧上前劝架。和许某一起吃饭的朋友以为要开战,害怕许某吃亏,一拥而上动手打了起来。
混乱中许某拿起了夜市摊上的凳子乱抡,老李和一位朋友被打倒在地,看到有人倒地不动了,双方都才停了手,有群众打110报了警。经鉴定,老李和其朋友伤情均构成轻伤。后许某等人和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2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许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许某予以谅解且许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