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敦促执行书,一转身却被撕掉了。9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依法对撕掉执行公告的张某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张某拘留15日。
2010年,某医院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医院将自己的一块场地租给物业公司使用。可是该物业公司租了这块场地之后,却一直拖欠租金。医院一纸诉状将该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后经法院调解,医院与物业公司达成了调解:物业公司确认欠医院433178元款项及利息6万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医院支付246589元,于2014年1月15日之前将余款支付完毕。如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被告双方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调解协议是达成了,可是该物业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该医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之后,就向物业公司下达了敦促执行书。可是每次在该公司门口张贴敦促执行书之后,总会莫名其妙的被撕掉。后经查询监控,才发现执行法官一离开,张某转身就将敦促执行书给撕掉了。
“我不知道,我忘了是不是我撕的”。9月21日上午,执行法官找到了张某。张某自称是一公司的负责人,他们公司租赁了涉案物业公司的场地。可是,张某却拒不承认自己撕过执行公告。因其态度恶劣,拒不承认撕过执行公告,法院对其下达了拘留15日的拘留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