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一条消息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 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事实上,拐卖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罪犯被判死刑,在我国不是没有先例;至于“是否该一律判死刑”,则成为争论的焦点所在。根据某网站做出的调查,截至18日0时,近80%的被调查者赞成一律判死刑。
◆【业内人士】
对于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表示,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当判处死刑,否则不足以震慑此类犯罪。就此话题,陈士渠在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拐卖儿童罪的起刑点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自己提出这个建议的初衷就是,今后在处罚罪行严重的人贩子时应多使用死刑。
◆【反对死刑】
死刑救得了孩子吗?
法学博士姜晓妍女士表示,如果判人贩一律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中国人都知道,亡命之徒可怕且不好抓,把人贩一律判死刑,更可能的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不管多么罪大恶极的嫌疑人都要给予辩护的机会,而不能一律判死。
◆【各方共识】
当前对买方处罚偏轻
人贩子固然可恶,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前对买孩子的买方处罚偏轻,也是拐卖儿童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雪松院长曾侦办多起拐卖儿童案件。他认为,当前的法律实践中,对买孩子的人成为打击盲点。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是造成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建议,对于买孩子的一方也应该严厉处罚。
◆网友:是在做营销
据观察者网报道,在各方讨论的声音中,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sjydhlw)抛出了一个貌似惊人的言论:你只是帮别人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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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需要全民参与,但不是全民喊杀
搜狐新闻发出评论称,之所以很多人呼吁“拐卖儿童应该一律判死”,是认为重刑的威慑力能减少相关犯罪。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未免太失理性。要知道,即使是涉嫌故意杀人罪,也不是全都要判死的。
有将近80%的人赞同“以命抵命”这一说法,报复罪犯成为了中国人观念中死刑的主要目的。但是当受访者了解了具体的案件情节后再选择是否应该使用死刑时显得普遍比较慎重,此时选择应该使用死刑的人大大减少,即使面对的是桩谋杀案。由此看来,对死刑的支持在中国更像是一种朴素正义情绪的表达,其象征意义更多。
具体到打拐这件事上,除了通过转发表达自己的态度,更需要发动实实在在的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