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三门峡中院在卢氏法院召开改判发还案件点评会,市中院审管办主任赵振营,湖滨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红、审管办主任柯予新,卢氏法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审管办主任赵振营主持。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作重要讲话。
会上,受市中院委托,湖滨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红对卢氏法院2015年元月份以来的16件改判发还案件进行了客观全面、认真细致的点评,同时肯定了卢氏法院在案件评查方面的优势。卫院长的点评点面俱到,从案件的立案、审理、宣判,到案卷的装订、归档等各个环节,从小处着手,把握细节,抓住关键,认真查找了卢氏法院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中院审管办主任赵振营传达了全市基层法院发还案件评查点评会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1-5月全市案件改判发还情况,并介绍了重点案件评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作了表态发言。他代表卢氏法院全体干警对评查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要求全院干警认真抓好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避免相同错误或者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改判发回率,刘占军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意识。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融入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每一个细节中。案件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审委会要层层把关,忠实履职,确保案件不再出这样那样的错误。二是每位干警要增强办案的责任心。当事人打官司不容易,要抱着对当事人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自己办理和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敷衍,避免出现遗漏当事人、赔偿数额计算错误、利息计算错误等低级错误,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做专家型法官。这次评查出的许多问题是法官业务学习不够造成的,老法官顾不上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凭经验和感觉处理案件;新法官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欠缺,对法律理解不透,都会导致案件质量不高,导致案件被改判发回。“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个人都要积极主动学习钻研,不放过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疑点、难点。四是要继续开展“四评查”活动。案件质量的提高绝不是一朝一夕的努力能够解决的,“四评查”活动持续开展,能够让我们不断发现审判工作的不足,让我们从点滴不足改起,不断规范完善我们的庭审,不断规范完善我们的法律文书,不断规范完善我们的卷宗,借助案件质量的逐步提高,来逐步减少改判发还案件的数量。
点评会结束后,市中院评查组又召开了座谈会,卢氏法院班子成员、各业务庭负责人及法官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