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出言有尺,戏谑有度。开玩笑要分场合,不合适的玩笑会遭致误解,甚至引发矛盾。5月28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认错人开错玩笑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一审判决被告裴某赔偿原告刘某因本次“玩笑”造成的各种损失共计8279.55元。
2014年8月份某天晚上8点多,被告裴某看到一个与自己多年不见的亲戚十分相像的人(即本案原告刘某的丈夫张某),由于年龄相仿,就想上去逗一下“亲戚”,于是上前一把抱住轻轻放倒在地,谁知道放倒后才发现认错了人,张某突然被人放倒顿生怒火,随后被告与原告及其丈夫张某发生了冲突。事发后,原告刘某被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被告裴某被诊断为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同时公安机关也对被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本次事件中未能正确合理地解决纠纷,导致小事情变成大冲突,造成双方均有受伤,被告对事件的发生有过错在先,双方在发生纠纷过程中均有不当之处。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该院酌定被告裴某对本次事件中造成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