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之间交往,凭的就是可以互相信任。真正的亲友更是可以同甘苦、共患难。可山城区一个王姓女子却偏偏利用这种最信任的关系,做出了令其亲友们最寒心的事情。在利益面前,王某某受到金钱的诱惑,把多年的情谊抛在脑后,利用亲朋好友的信任,骗取290余万元。5月12日,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被告人王某某巨额诈骗案。
2010年以来,王某某虚构其合伙人开矿需要资金和自己的铅笔厂进纸需要资金的事实,利用假冒的房产证作为抵押,以承诺高息的方式先后骗取其亲朋好友李某、吴某、刘某、郑某等人共计290.03万元。亲友多次催要,她却一而在,再而三的找借口推脱。纸包不住火,终于导致事发。
山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90.03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并判决被告人王某某违法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说,由于自己内心填不平的贪欲,导致自己身陷囵圄;原本有着稳定工作的孩子,也因自己事发受到牵连;原本和谐美好的家庭,也只能成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