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结一起重婚案。
2000年3月,被告人杜某与余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夫妻二人经常吵架,丈夫余某还经常殴打被告,并威胁其若是敢离婚把被告的父母都弄死,被告人杜某很害怕,便离家出走。离家后被告杜某遇到马某,2012年5月份始,杜某与马某(已判刑)便公开以夫妻名义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某乡开始了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2013年5月底,马某和杜某以生孩子为名,公开在乡里宴请亲朋好友。2013年6月中旬,被告人杜某才与丈夫余某登记离婚。
另查明,2014年9月10日,被告人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驿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杜某有配偶而与马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应予以支持。见予被告人杜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杜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被告人杜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