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卢氏县横涧乡一八旬老人步行十余公里,来到县法院立案庭状告儿子不孝。
法官经过耐心询问得知,老人名叫郑某,现年80岁。其子郑小不尽赡养义务,老人生活非常穷困。因年事已高,老人将自己年轻时种植的柏树砍伐后欲制作棺材,其子郑小得知后,将郑老汉的柏树锯成木板背回自己家中侵占。
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积极为老人办理立案登记,并免交了郑老汉的案件受理费。次日,承办法官一行三人前往老人家中了解案情,因天下雨河水暴涨,阻挡警车前行,办案法官涉水步行数公里来到老人家中,了解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的抵触情绪有了一定的缓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郑小三日内归还郑老汉柏木板十三块,每月支付赡养费50元。次日,办案法官再次来到郑老汉家中,为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并督促被告郑小及时履行调解协议。
为了落实协议内容,让老人权益及时得到实现,4月23日,办案法官第三次登门来到郑老汉家查看协议履行情况。看到法官再次登门,老人喜笑颜开,拉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称儿子郑小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将柏木板抬回老人家中。
办案法官了解了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后,和双方当事人拉起了家常,再次告诫郑小要孝顺父亲,劝慰老人多保重身体。法官们多次深入当事人家中调处纠纷,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