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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伸向古墓葬 法律后果自己尝

发布时间:2015-04-16 08:47:54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正当途径挣来的钱花着心里舒坦,也不用成天提心吊胆。可谁要是打歪心眼,想通过旁门左道挣点巧钱,那就要付出点代价了。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斌参与的盗掘古墓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1年10月份的一天,魏亮经人介绍接了一个到建筑工地打桩的活儿。干了没多久,听工人说桩子下面可能打到古墓了。在利益的驱使下,他就让经常做文物生意的贾红军过来一探究竟。一听有钱挣,贾红军二话没说就赶到工地。看到打桩打上来的土里有朱砂,而且有墓线,凭借多年的经验,贾红军觉得八成是个古墓。事情得到“行家”的确认后,魏亮便让贾红军再找几个人一起把这桩挣大钱的买卖做了。

    过了几天,魏亮与贾红军先行踩点并预谋后,便纠集了贾红军找来的赵斌及张新等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铁钎、绳子、刨子、手电筒等作案工具,十点以后开始动手“干活”。凌晨的时候,十几件文物被陆续挖出来。通过文物贩子找到销赃渠道后,赃款进行了分配,赵斌最终分得三十余万元。

    案发后,被盗掘文物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三级及一般文物,被盗掘的文物出土于商代晚期墓葬,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龙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斌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罪。本案为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赵斌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出分得的赃款。(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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