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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大会

  发布时间:2014-11-25 09:08:51



卢氏县委政法委在县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大会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巧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丹保民就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提出三点意见


卢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会议由卢氏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来营主持


卢氏县委政法委以及公、检、法三部门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

    11月24日下午,卢氏县委政法委在县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大会,研究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巧梅,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丹保民,卢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政法委以及公、检、法三部门分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卢氏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来营主持。

    会上,卢氏县法院院长刘占军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巧梅在讲话中代表市中级法院党组对卢氏县委政法委对此项活动的重视和卢氏县公安、检察部门的密切配合表示感谢。对活动的开展,贾巧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式,深刻认识打击拒执犯罪的重要性。执行干警要转变执行理念,强化执行法官通过追究拒执罪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意识,加大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依靠党委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开展专项活动的有力契机,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加强宣传,发挥打击拒执罪的影响力和威慑力。通过内部学习以宣传会议精神,外部主动沟通、汇报、联络,营造好专项活动的氛围。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展示打击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凝聚共识,形成声势,营造起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使打击拒执犯罪真正成为悬在“老赖”头上的一把利剑,以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丹保民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方针的一项重要行动,也是攻克执行难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团结协作,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

    就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丹保民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根据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协调各方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强力执行氛围,打击拒执犯罪人员,依法有效执结一批案件。公、检、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安排和部署上来,要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形成依法执行的合力,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为依法治县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强力推进,确保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公、检、法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上级指示,思想要坚定,措施要得力,组织要到位,时间安排要科学,任务安排要扎实,工作开展要突出成效,始终保持对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切实改变执行难现状,为全县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声势,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

    参加会议的公、检、法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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