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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执行联动机制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14-11-18 16:38:35


    卢氏县法院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了全社会配合法院执行的联动机制,变法院一家执行为社会力量共同协助执行,产生了良好效果。

    该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支持,以卢氏县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规定执行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该县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和公、检、法、金融、工商、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文件还规定,公检两家要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案件要及时侦查起诉,公安机关不得为负有还债义务的被执行人办理出入境手续,工商部门不得给负有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建设部门对被执行人要限制新建项目和暂停其投标、承揽相关业务的资格,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要对被执行人进行交易、建设等方面进行监控和停止审批,交管部门要加强监控被执行人的车辆交易、过户,政府采购部门对被执行人停止办理政府采购等。

    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使卢氏县法院的执行工作很快步入了良性轨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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