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八项措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经常性地深入乡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现场开庭,以案说法、寓教于案、重点宣传《民法通则》以及《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经济管理和村务管理的意识,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保证农民放心购买农用物资,搞好农业生产。对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在法定幅度内从快从严惩处,维护农村的社会秩序稳定;
三是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长期稳定和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流转权;认真审理好涉农作物种植、农产品购销合同等纠纷案件,帮助农民及时收回合同款项,确保农业生产资金;
四是认真审理好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工伤事故赔偿的纠纷,为农民工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落实各项司法救助措施,对追讨工资、工伤抚恤等受害方为农民或涉及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等弱势群体的诉讼案件,根据不同情况缓、减、免收诉讼费,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农民真正打得起官司;
六是妥善处理好农村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合同债务等纠纷,加强调解工作,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七是努力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占用、工程建设等纠纷,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八是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基层建设会议精神、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改善派出法庭条件,加强法庭规范化管理,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巩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