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卢氏县法院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实行“三个结合”,努力使巡回开庭的每一个案件都能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该院首先将巡回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巡回法庭与辖区民调组织密切联系,邀请民调工作人员参与到法院巡回审判工作中来,从多方面化解矛盾纠纷。其次,将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进校园企业、厂矿社区,组织开庭观摩,开展法律咨询,将法庭变成鲜活的普法课堂,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将巡回审判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相结合。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判,增加审判的亲和力,以便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