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卢氏县人民法院法官驱车20余公里来到横涧乡陈家堎村,就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是人身损害赔偿案走访瘫痪在床的当事人,了解案情,为该案今后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提前做准备。
2013年3月14日20时许,38岁的董某在村边公路上行走时,被同村青年郭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伤。经鉴定童某的伤情构成一级伤残。今年7月,原告董某向卢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郭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余万余元。
为进一步了解案情,卢氏法院办案法官决定到董某家进行走访,,看望董某的伤情。童某目前已毫无意识,家中为其已负债累累,父母均已年迈。法官非常同情董某的遭遇,鼓励童某父母和妻子好好照看养伤。对于法官的到来和鼓励,童某一家人非常意外和感动。
法官深入乡村了解案情,并宣传法律,为案件的处理做好基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