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三门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反馈消息,卢氏法院公布的12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两名持有港澳通行证的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是在8月27日刚办理的港澳通行证。卢氏法院办案法官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告知被执行人限其在十五日内履行判决义务,如果逾期不履行,将会被限制出境,之前所办理的证件也会被注销。另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这一消息后已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截止9月9日,卢氏法院已将121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并向国土、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通报,由其在置产、融资、注册公司、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或禁止。
卢氏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失信被执行人不仅不能正常贷款、融资、注册公司,连出入境也受到限制,已经明显起到了惩罚信用缺失、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的作用,对“老赖”起到了极大震撼,
与此同时,卢氏县人民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对首批11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除在网络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照片及案情信息外,该院将11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欠债标的额、执行依据及案情印制成大幅公告,并附上“老赖”的照片,在县城闹市区及各乡镇群众密集区进行张贴,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向人民群众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高压态势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面前无处遁形。
执行公告发布一个多月来,有一名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了判决义务,其余被执行人仍持侥幸和观望态度,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彻底打破失信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9月2日,卢氏县法院集中出动警车4台、干警15名,对公开曝光的11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清网行动”,截止当天下午4时,共抓获失信被执行人8名,现场执结案件3件,执行司法拘留5人,执行标的款11万余元。两名被依法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法院处于人性化考虑,提前解除了对他们的司法拘留。
卢氏县法院闹市区曝光“老赖”、开展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清网行动”做法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地震慑了其他被执行人。9月5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到卢氏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时,对卢氏法院闹市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及开展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清网行动”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目前,卢氏法院第二批公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大幅公告正在印制之中,不日将在闹市区张贴公布。
“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但不管被执行人以何种形式逃避执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惩罚。今后我们将继续出重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在项目审批、申请贷款、限制民事行为、限制评先树优等方面进行重点惩戒,并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查控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卢氏县法院院长刘占军告诉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