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卢氏县法院大门口突然响起了鞭炮声,来自邻近灵宝市的闫国良为该院审监庭送上了一面写有“人民好法官 为民办实事”10个大字的锦旗,感谢法官悉心调处他父亲与卢氏某矿业公司的赔偿纠纷案。
2010年4月,闫国良父亲闫某在卢氏县某矿业公司打工时,从厂房上跌下,造成右胳膊肘部粉碎性骨折、胯部股裂缝、胸部两根肋骨骨折。后因赔偿问题,闫某将某矿业公司告上法庭。
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数十次头通过打电话等方式与双方沟通,经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原告闫某与被告卢氏县某矿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费等共计90000元,并及时履行了协议。
为表达对卢氏法院办案法官真诚调解案件的感激之情,闫某委托儿子闫国良找人精心制作了一面写有“人民好法官 为民办实事”10个大字的锦旗,专门送到了卢氏法院,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