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占军来到该县城关镇西关村一侵权纠纷案现场进行查看,现场办案。
卢氏县人民法院在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把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根本。该院出台了关于院长、副院长等班子成员办理案件的规定,要求院长、常务副院长每年办理案件不得少于5件,其他班子成员每年办理案件不得少于10件。院长刘占军率先垂范,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
“法院院长首先是法官,然后才是院长。卸下繁重的行政事务,穿起法袍到一线办案,真正实现角色回归,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法院队伍建设要实现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同时还可以起到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影响全院法官牢固树立梳理审判第一要务的观念,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卢氏法院院长刘占军如是说。
据了解,院长带头办案极大地调动了卢氏县法院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规定实施不到一个月,该院班子成员已结案20余件。目前该院已形成了争先恐后、明争暗赛办案氛围,同时也带动了全院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