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莫某因醉酒驾车,造成亲友四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被押上法庭受审。
现年38岁的莫某系卢氏县磨口乡丄店村农民。2013年12月29日,莫某开着面包车到潘河乡阳坡村参加外甥的订婚仪式。当日下午4时许,醉酒后的莫某驾驶面包车,车上载其姐夫邓某、李某、朱某等6名亲戚返回,行至潘河乡小河口路段时,车辆翻入路外河道,造成邓某等4人死亡,朱某,张某二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莫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莫某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四人死亡,二人轻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四名受害者的家人在法庭上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庄严的法庭上,莫某对自己醉酒驾驶酿成惨祸的行为追悔不已。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