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卢氏县法院获得“全省优秀法院”称号,是三门峡市惟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该院院长段青菊受到省高级法院领导的接见。
2008年年以来,卢氏县人民法院在承担繁重审判任务的同时,完善部门职能,落实便民措施,全面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努力践行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面对荣誉,卢氏县人民法院院长段青菊说,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应该把荣誉化为今后工作的动力,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与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团结奋进,锐意进取,把法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