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庭审,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有关领导、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一同参与旁听。
现年24岁的张某系系卢氏县官道口镇农民。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2月13日9时许,张某驾驶自己的面包车从家门口倒车经过邻居张某某家门口时,未注意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将张某某年近八旬老母亲杨某撞倒在车下,并从其身上轧过,后杨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面部多处损伤,左上肢、双下肢骨折,因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法庭上,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4名人大代表和3名政协委员旁听观摩了该案审理的全过程,县法院同时对该案进行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县法院近日集中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工作者等社会各界朋友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并在庭审后召开评议座谈会,让与会人员对庭审活动“挑刺找茬”,积极听取各界代表对庭审活动、案件处理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卢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告诉笔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旁听案件的公开审理,是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的最好形式,有助于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打造“阳光司法”、“公开司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