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当庭拿到了17万元赔偿。真是太谢谢您们了!”5月29日中午,卢氏县双槐树乡北川村农民张某专程赶到卢氏县法院五里川法庭,送上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心系百姓”八个大字的锦旗。
2013年5月底,张某来到李某承包的的三淅高速某项目部干劳务。同年6月6日晚上11时许,张某在工地隧道内干活时,铁锤撞击散落的铁屑溅入右眼,致使其右眼受伤。张某当晚即被送到卢氏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因伤势严重到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及西京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眼球内异物,右眼外伤性白内障,右眼玻璃体积血。两次手术治疗后经法医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张某住院期间,刘某主动支付医疗费39000元,后因赔偿无法达成协议,张某将刘某告上法庭。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刘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170000元。 2014年5月14日,刘某在法庭将赔偿款170000元一次性全部支付给原告张某。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原告张某让人精心制作一面锦旗,于5月29日送到了五里川法庭,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