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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五项举措 全面开展“调解年”活动

  发布时间:2009-09-22 21:37:52


    中国法院网卢氏频道讯 卢氏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调解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五项举措强化诉讼调解,全面开展“调解年”活动。

    该院一是要求全体法官强化调解意识,坚持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立案、庭前、庭上、判前等各个阶段,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就要抓住时机组织调解,例证是没一起案件以调解结案;

    二是以不断增强法官的调解能力为中心,加强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的交流,组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经验交流,取长补短,提高办案法官的调解水平;

    三是建立诉讼调解考评制度,将调解率纳入岗位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并作为考核法官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将法官的调解结案情况排列名次张贴公布,激励法官调解结案的积极性,营造“人人重调解,全员齐参与”的浓厚调解工作氛围;

    四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动员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会、妇联、劳动保障、民政等各个方面的力量,进行多元化调解。在辖区各镇聘请了一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群众基础较好的镇府干部为诉讼调解协理员,根据案情的需要,适时邀请其协助参与调解工作,提高诉讼调解成功率;

    五是设立人民调解室,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制度。同时将调解工作和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巡回审判,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各种措施结合起来,简化立案、文书审签、送达等手续,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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