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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法官上门为当事人送12万元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4-02-21 08:25:48




    2月20日,当卢氏县沙河乡张家村村民乔某、赵某从县法院办案法官手中接过12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时,含着眼泪激动地说:“感谢法官的快速办案,为我们讨回了赔偿款,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去年4月9日,乔某丈夫车某骑摩托车带着乔某行至卢氏县东明镇后河村路段时,与山西一物流公司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车某、乔某受伤,10余天后车某死亡。车某孩子年幼,母亲年迈。因赔偿问题,车某家人将肇事车主李某、山西省平陆县某物流公司和车辆所入保的中国人寿财险公司告上法庭。县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在最短时间内审结该案,依法判决中国人寿财险公司运城市中心支公司赔偿车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被告李某赔偿22万余元,被告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了让车某家人尽快拿到赔偿款,办案法官又多次协调,让中国人寿财险公司运城市中心支公司自动履行判决,将12万赔偿款交到法院。

    考虑到车某母亲赵某年迈行动不便,其妻乔某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卢氏县法院院长刘占军指示办案人员将赔偿款送到车某家中。2月20日,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杨文波带领办案人员驱车10多公里,踏着积雪和泥泞专程来到车某家中,送去了12余万交通事故赔偿款。看到法官们专程送款,车某母亲赵某和妻子乔某十分激动,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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