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当来自商丘市的农民工程体新从卢氏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拿到拖欠的20000元工钱时,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家住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的农民工程体新在卢氏县徐家湾乡一建筑工地上务工时,20000元工资被同样来自商丘的工头高某拖欠。程体新多次讨要无果,将高某告上法庭。2013年9月,卢氏县法院判决被告高某给付拖欠的工资。判决生效后高某拒绝自动履行判决,程体新于2013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卢氏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因被执行人高某带领工人经常在外,居无定所,执行法官多方寻找无果。春节临近,为了使农民工程体新能带着血汗钱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在卢氏县的暂住地进行蹲守。1月20日下午,终于将被执行人高某堵在屋中。执行法官件将高某带至法院,严正告诫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抗法律的后果。在威严的法律面前,高某底下了头,打电话让朋友送来了拖欠申请人的20000元劳动报酬,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