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卢氏频道讯 洛宁县、栾川县仨毛贼经预谋后,窜至邻近的卢氏县盗窃一大渠桥梁上钢梁,近日被卢氏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一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现年32岁的周小黑系洛宁县罗岭乡农民。2009年2月2日晚,周小黑伙同同乡农民韦利国(男,29岁,农民)、邢忠,男,54岁,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冷水镇农民)等人预谋盗窃作案。次日凌时许,周小黑驾驶本人机动三轮车并携带钢钎、钳子等作案工具,伙同韦利国、邢忠等人窜至卢氏县东明镇庄子村洛北大渠一桥梁处,由邢忠望风,周小黑、韦利国等人将该桥梁上架设的十根钢梁、两根钢管及该村砖厂附近的三个钢筋筛连夜盗走,销售后获赃款2100元。破案后,被盗物品被追回,发还失主。后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2494元。
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小黑、韦利国、邢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共财物,价值249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周小黑、韦利国在共同盗窃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邢忠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下:被告人周小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韦利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邢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