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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强化窗口建设 为群众提供良好司法服务

  发布时间:2013-11-16 08:27:50


    今年以来,卢氏县法院强化立案工作的“窗口”建设,用优质高效的执法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逐步简化办案程序。规定一般案件立案时即决定是否受理,复杂、疑难案件当日决定是否受理;诉前财产保全24小时内做出裁定并执行;情况紧急的12小时内做出裁定并执行。

    开辟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对抚养、扶养、赡养等案件,追索抚恤金、劳动报酬的案件,特困企业、下岗职工为原告的案件,容易引起矛盾易激化的案件等,采取特案特办,在审查立案、移送审判庭、收费等方面给予倾斜,通过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进行扶助,充分体现法律扶危济困、惩恶扬善的原则。

    实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要求立案庭法官做到仪表庄重整齐,言行文明规范,态度诚恳热情,服务细致周到。实行“微笑服务”和“一杯水服务”,对当事人和群众的咨询做到有问必答,不得推诿、怠慢。

    进一步完善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立案时,工作人员以《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向当事人告知十余类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如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恶意诉讼的风险、一方下落不明的执行风险、一方没有财产的执行风险等,让当事人明白打官司也要承担风险,不能盲目滥用诉权。

    做好普法宣传,为当事人和群众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和值班律师一起,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指导当事人正确、有效地收集和提供证据,提高当事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实行案前调解。在审查立案环节,对一些矛盾不大、影响小、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适时进行案前调解,化干戈为玉帛,既减轻审判庭的工作压力,降低了诉讼成本,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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