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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2013年上半年法制宣传工作获殊荣

  发布时间:2013-07-15 21:37:10


    今年上半年,卢氏县法院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从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出发,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向全社会展示了卢氏法院和卢氏法官的良好形象。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卢氏法院被评为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该院专职宣传人员赵富林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该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政治处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全院大宣传工作模式。

    在宣传工作中,该院注重作好宣传策划,积极组织重大宣传活动。今年上半年,该院共组织策划重大宣传活动12次,有关该活动的稿件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人民网、大河网国内多家多家媒体刊发,社会反响强烈。注重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宣传中抢占主流阵地,争取最佳宣传效果。同时,注重宣传实际效果,加强和当地媒体沟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该院宣传人员还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搭建全方位立体宣传新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法院工作。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该院今年上半年的法制宣传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法制宣传工作亮点纷呈。在6月28日召开的全市法院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卢氏县法院多项宣传指标受到市中院表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代表卢氏法院,在会上做了题为《做好宣传策划 抢占主流阵地 传递法院工作正能量》的发言,赢得与会人员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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