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河南省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十余公里,又走了一公里多的山路,来到该县横涧乡杨树渠,为年近八旬的季秀莲老人送去了2万元执行款。
2008年8月,季秀莲之子陈某乘坐三轮车去工地干活途中遭遇翻车事故不幸死亡。季秀莲向法院起诉要求三轮车主及工头承担赔偿责任。经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莫某赔偿各项损失96292.8元。
季秀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卢氏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莫某家执行,莫某采取软磨硬抗的态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其银行存款等措施,迫使莫某转变态度,与季秀莲达成付款协议,自动履行部分义务后,莫某突然更换手机号码赴外地打工,致执行案件一度搁浅。经过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和向其妻作思想工作,莫某再次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近日,莫某将最后一批执行款2万元交到我院。执行干警考虑季秀莲年龄较大,行动不便,遂上门向季秀莲送去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