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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寸小院设庭 古稀老人解忧

发布时间:2026-06-26 08:31:45



我腿脚不行了,去不了法庭,以为这事儿要拖到什么时候……”看着法官把国徽挂上自家斑驳的土墙,79岁的张大爷眼眶湿润了。

张大爷是卢氏县官道口镇村民,去年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可事故发生后,赔偿事宜一直悬而未决。老人年事已高,加上事故中受伤导致腿脚不便,往返法庭参加诉讼,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得知情况后,卢氏县人民法院官道口法庭决定:把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


老有所盼 庭有所为

开庭那天,法庭干警带着国徽、审判标牌来到老人居住的老旧小院。没有审判台,就用木桌拼;没有旁听席,就在院里摆上凳子。一方农家小院、几把简朴的椅子、一面国徽,组成了一个虽简陋却庄重的临时法庭。

“本来还发愁怎么去开庭,没想到法官到家里来了。”老人的家人事后回忆,那天老人特意换了件干净衣服参加庭审,“他说,这辈子没想到还能在家里打官司。”

庭审现场,法官组织老人、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三方进行调解。然而,双方对赔偿金额的预期差距过大,当庭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当庭未果 庭后不辍

庭开完了,法官的工作没有结束。承办法官知道,这笔赔偿款不仅是治病的钱,更是老人晚年生活的保障。

接下来的日子里,法官没有简单“按程序走”,而是沉下心来,一趟趟核对老人的每一笔医疗票据、护理费用明细。“老人住院期间的陪护费、营养费,我们一笔一笔对,哪怕几十块钱的零头也要搞清楚。”承办法官说。

与此同时,法官多次与保险公司、肇事司机分头沟通,一边释法说理,一边倾听各方的实际困难,理解每一方的难处,寻找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一案两诉 一调两清

沟通中,法官留意到一个被忽略的细节:这次事故不仅造成老人受伤,肇事车辆也有维修损失。虽然肇事司机没有提起反诉,但如果只处理老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后续很可能再起纠纷,双方还得再跑一趟法庭。

“能不能把两笔账放在一起算?”法官主动提出——将老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肇事方的车辆损失同步纳入调解范围,统一核算、协商抵扣。

这个提议让双方都陷入了思考。对肇事司机来说,这意味着不用再另行起诉追讨车损;对保险公司,两项理赔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对老人,赔偿款也有了明确着落。经过又一轮细致的沟通和核算,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付清老人的全部人身损害赔偿,同步处理肇事车辆的车损抵扣事宜。一起交通事故衍生出的两类纠纷,在这个农家小院里一次性画上了句号。

法有尺度 情有温度

“真没想到,不用出门,连车损的事也一并解决了。”肇事司机在签完调解协议后感慨道。

这起案件,只是官道口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庭持续探索涉老纠纷化解机制,针对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今年以来,已累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提供上门司法服务十余次。

“涉老案件不能只追求法律上的‘案结’,更要追求生活上的‘事了’。”官道口法庭负责人说,“我们多做一点,老人就能少跑一点;多想一步,矛盾就能早化解一步。”

国徽立在农家案头,公平正义扎根乡土深处。





责任编辑:卢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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