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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在法徽上的那个中午……

发布时间:2026-05-26 17:24:44


如何把“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今天,我想记录一次基层法庭的日常调解,讲述一个关于耐心、倾听与化干戈为玉帛的小故事。

晨光熹微,官道口法庭的大门刚打开,我便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

她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因不堪忍受丈夫在直播间的谩骂与人格侮辱,带着满身疲惫,从外地匆匆赶来,只为递交一份人身保护令申请。她红着眼眶,声音里满是颤抖,说那些不堪入耳的言语像针一样扎在心上,让她夜不能寐,连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都成了奢望。

看着她声泪俱下的模样,我深知这不仅是“家长里短”——网络直播中的公开辱骂,属于典型的精神侵害。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她完全有权就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不及时化解,这场矛盾只会像滚雪球一样越变越大,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我先把她请到调解室,递上一杯温水,耐心听她把积压已久的委屈全部倾诉出来。起初,她态度坚决,说什么也不愿意调解,更不愿再和丈夫见上一面。我没有急着劝和,只是陪着她梳理婚姻里的种种矛盾,一点点解开她的心结。在我的反复疏导下,她紧绷的情绪终于有了松动,却依旧不愿与对方当面沟通。考虑到她的顾虑,我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先拨通了被告的电话。

电话那头,男方的情绪同样激动。他控诉着婚姻里的种种不满,扬言要到女方的工作地直播,让她“身败名裂”,还放话说要起诉离婚,索要婚内转账和精神损失费。我一边听他发泄,一边严肃告知他:网络直播侮辱他人的行为早已触碰了法律红线,根据《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自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我也告诉他,既然双方都已来到法庭,不如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我们可以先行调解,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诉前,避免两败俱伤。

一个小时后,男方带着厚厚的证据材料来到法庭。我和调解员分工配合:我从法律层面为他分析诉求的合理性,逐条讲解其中的利弊;调解员则从情理入手,帮他回忆婚姻里的过往,一点点抚平他的戾气。经过多轮劝说,他终于松了口,同意不再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攻击女方,也愿意坐下来协商离婚补偿的问题,只是提出了3万元的补偿要求。

另一边,我又和女方反复沟通,帮她分析男方的诉求,也安抚她的情绪。从上午九点到中午两点,调解室里的时钟一圈圈转动,我们陪着双方来回沟通了五六个回合。最终女方同意支付2万元补偿,男方也郑重承诺:今后无论线上线下,都不再以任何形式对女方进行人身攻击。

当调解笔录签好的那一刻,两人脸上的愁容终于散去,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送走他们,我坐在空无一人的调解室里,窗外的阳光正好洒在桌前的法徽上。有人说,基层法庭的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只有一桩桩家长里短的“小事”。可正是这些看似平凡的小事,连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也连着社会的安宁。

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消弭在萌芽,用真心换真情,用耐心化戾气。对我们基层法庭的法官而言,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藏在每一杯温水里、每一次倾听里、每一轮调解里的坚守。

这一天,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却让我更加明白:所谓不平凡,不过是把每一件平凡的小事,都做到问心无愧。

责任编辑:卢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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