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因国家重点铁路工程建设需要,卢氏县某村5户农户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补偿款早已足额拨付至村民组账户,却因“内部有不同意见”迟迟未能发放到户。
2025年1月,该村民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16户代表中15户到会,以10票同意、5票不同意的结果通过决议,明确“征地补偿款全部归被征地各户所有”,并给异议者留出了主张权利的期限。决议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可当5户农户准备领取补偿款时,村民组又以“内部仍有不同意见”为由,一再拖延发放。
多次沟通无果后,5户农户将该村民组诉至卢氏县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卢氏县人民法院后,特邀调解员迅速介入,没有让群众陷入较长的诉讼程序,而是引导启动诉前调解,委派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牵头化解。
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仔细查阅案卷,逐一核实征地测量数据、村民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把事实查清、把症结找准。随后,特邀调解员向双方详细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经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决议,对全体村民具有约束力,村组集体应当依法履行发放义务。
法律讲透了,道理说清了,特邀调解员又分别与5户原告和村组负责人沟通,耐心倾听诉求,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背靠背”到“面对面”,调解员几轮沟通下来,村组最终打消顾虑,5户农户也吃下“定心丸”。
从案件受理到达成协议,整个化解过程高效顺畅,群众没有花一分钱诉讼费,没有走一步繁琐程序,纠纷就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村民组按照村民大会决议及乡政府公示标准,向5户原告足额发放土地补偿款,欠款于2026年4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共同申请卢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为协议内容赋予强制执行力。
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卢氏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注脚。诉前调解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更以高效便捷的方式让公平正义加速抵达群众身边。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诉前,既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乡村和谐稳定。
卢氏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柔性司法传递温度,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