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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五项举措促审判执行大提速

  发布时间:2012-11-09 08:00:33


    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近日,卢氏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审判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的重点环节实施跟踪督促检查,努力缩短审判、执行期限,使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驶入“快车道”。

    一是进一步拓宽立案“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对特殊案件实行立案时即移送审理。对于双方当事人一同到法院请求处理的案件,涉及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赡养、扶养、抚育案件,追索抚恤金、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理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简、明、快的工作原则,简化立案手续、当即输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尽快移交审判庭进行审理;普通案件快立快移送。除上述情形的其他普通案件,立案人员办理完立案手续后,立即将案件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转入送达程序。

    二是送达驶入“快车道”,为审判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规定送达期限,超期则进行业务通报并按照《绩效考核办法》中的规定处理。送达时作好笔录,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在答辩期内审理。对被告放弃答辩期的,记录在案,并告知案件承办人及时转入审理程序。对于离婚案件在送达的同时,必须做好财产清点登记及查封工作。对于必须进行勘验现场和做司法鉴定的案件,则由送达人员与审判员一起送达,并进行现场勘验和鉴定前的义务告知。对于必须在庭审前取证的案件,力争在答辩期内调查取证完毕。

  三是审判“速审速裁决”,着力提高诉讼效率。实行立案调解制度,真正做到庭前、庭审和庭后的“全程式”调解。对于立即移送审理的案件,承办人当日力争约见当事人做到即时审理、当日结案。对于当日不能审结的,征询当事人是否同意缩短审限的意见并记入笔录后,择期审理。对于普通案件,利用十五天的答辩期时间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能一次开庭审结的,不让当事人跑二遍腿,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诉讼的便利与快捷。

    四是执行“快执快兑现”,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有效保护群众利益。审判人员在送达裁判法律文书时,向当事人说明申请执行期限和应当办理手续,方便当事人申请执行。对于涉及扶养、抚养、赡养费的案件,实行审判结案后依职权移送执行制度,方便当事人;款项执行到位后执行人员送款到家。根据案件性质、缓急程度,执行局有专人负责执限监督,临近执限向执行人员发出“执限预警”,督促执行。对于执行完毕案件的款物,实行执行、过付分离制度和集中发放制度。案件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领取款物的手续和领取时间,以便于及时兑现。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的每一个环节,制作详实的执行流程日志,当事人可以随时进行查询。

  五是建立完善司法辅助服务机制。后勤部门提高服务意识,全力配合审判执行工作,为全院审判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后勤和物质保障;让审判执行人员减少事务性活动,专注于审判执行工作。

    完善的机制、良好的服务,加上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卢氏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出现了崭新的活跃气象,各部门审判、执行人员克服困难,打消畏难情绪,开拓思路,灵活掌握办案技巧,快审快结,展开了办案竞赛,在全院又一次掀起了办案热潮。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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