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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法说·法丨警惕“高回报”陷阱 传销投资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5-10-09 10:52:13


“高额回报、熟人推荐、稳赚不赔……”这样的“好事”背后,可能不仅是陷阱,更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违法活动。近日,卢氏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投资“手工活”引发的纠纷,当事人不仅血本无归,就连起诉至法院也被驳回。

基本案情:

李女士与同村小娜夫妇有十余年交情。小娜夫妇以“投资高回报手工活”为诱饵,游说李女士投资,李女士信以为真,向小娜丈夫微信转账共计6.5万元。款项支付后,对方却迟迟未发货,经多次催促,小娜夫妇上门口头承诺先退还2万元,并就余款4.5万元出具了欠条。然而,此后二人分文未付,甚至否认收钱及出具欠条的事实。李女士索要无果以借贷纠纷为由,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发现,李女士所参与的所谓“投资高回报”订购笔记本贴钻项目,其上线人员“吴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本院依法判处刑罚。据此,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的行为均涉嫌参与了传销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相关传销纠纷案件如何适用的复函》的精神,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法院裁定:当事人之间因参与传销行为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李女士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依法应予驳回。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传销投资纠纷,其背后的法律警示十分深刻:

传销违法,损失自担。传销是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国家明令禁止,因此参与传销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这意味着,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本金的行为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警惕“画饼”,勿信高回报。传销组织常利用“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借助熟人关系降低防备心理。公众务必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任何超出常理的赚钱项目都应保持高度警惕。

欠条无效,本质难改。即便传销分子出具了“欠条”试图伪装成借贷,也无法改变其资金源于非法传销的本质。法院审查的是基础法律关系的性质,违法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正确维权,及时举报。一旦发现陷入传销,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止损并收集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或公安机关(110)举报,以便从源头上打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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