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法说·法丨我只是想变美,却住进了医院… 发布时间:2025-08-06 11:09:33
一纸裁判,让是是非非法槌定音;一例案件,让法理情理融汇其中。卢氏法院普法专栏《卢法说·法》,通过说清一件案,让晦涩的法条化繁为简;说透一道法,让正义看得见讲得明。以案例为镜,照见规则边界;以故事为桥,通往法律深处。“卢法说”立足法院视角,讲述有温度的裁判故事;“说法”剖解法律内核,传递有厚度的法治声音。一点一横,析透是非曲直;一案一解,洞见司法智慧。案例是法律最生动的教科书,我们愿做您的“法治导读人”。
一针“除皱针”,竟致中毒住院!
额头紧绷→视力模糊→吞咽困难…
无资质注射,法院这样判!
基本案情:
2023年,消费者小美(化名)找到无执业资格的小丽(化名)注射“除皱针”。注射一周后,小美出现额头紧绷症状,继而发展为视力模糊、吞咽困难、四肢无力等严重反应。经医院诊断,确认为“肉毒素中毒”。因赔偿协商未果,小美将小丽诉至卢氏法院。
庭审中,被告小丽辩称:医美行为本身存在固有风险;消费者未尽到自我护理责任;应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减轻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经审理,卢氏法院认定:1、服务合同无效:小丽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强制性规定;2、全责赔偿:实施者明知不具备资质仍开展医疗美容,应对损害后果承担100%责任;3、财产返还:依据《民法典》第157条,判决退还服务费用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损失。
法官说法:
选择医美机构要谨慎,坚持机构“三查”原则: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查药品器械正规批文及溯源信息。
法律后果警示:民事层面,无资质行医导致人身损害,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刑事层面,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336条)。
消费者维权要点:立即固定证据,保留转账记录、沟通记录、产品包装等;及时医疗鉴定,通过正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双轨制维权,可同时主张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行业合规红线: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必须同时满足,机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者具备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追求美丽需以安全为前提,任何突破法律红线的“变美捷径”,都可能付出健康与金钱的双重代价。
责任编辑:卢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