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豫西深山区、革命老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的卢氏县法院,近年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为己任,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和谐司法”主题,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
(一)关注民生 立足审判工作服务群众
2012年3月,村民李某在公路上被一辆外地货车撞轧,造成终身残疾。李某家属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济,卢氏县人民法院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对肇事车辆进行查封并依法追加某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办案牺牲休息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开庭调解,终于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得到30余万元的赔偿款。
这只是卢氏法院用审判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卢氏县法院将涉及民生的民事、行政等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一站式”立案服务,在立案、缴费、开庭、送达、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平。
(二)巡回办案 把法庭开到农家小院
2012年4月 ,在卢氏县东明镇祁村湾村一个农家小院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卢氏县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开庭审理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杨某与被告张某因离婚纠纷诉至卢氏法院,因张某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办案法官遂决定到张某家中巡回开庭。
卢氏县是河南省最偏远的一个深山区县,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为解决群众立案难、告状难问题,卢氏法院成立了巡回法庭,固定时间和人员,对一些交通不便地区,实行巡回办案,将审判工作从审判法庭转移到村舍、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办案,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
“背着国徽下乡办案,巡回审判,对我们卢氏法官来说是家常便饭!”卢氏县法院院长张军保如是说。
(三)司法救助 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2012年9月,当残疾当事人张某从卢氏法院办案法官手中接过20000元执行款时,含着眼泪激动地说:“感谢卢氏法院,为我们减免了诉讼和执行费用,使我们能打得起官司。”
今年以来,卢氏法院在当前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积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在司法为民上狠下功夫,大力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在做好诉讼费按标准收缴的同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救助措施,确保了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真正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