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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法院志》编纂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4-12-02 17:31:15


《卢氏县人民法院志》编纂项目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卢氏县人民法院志》编纂服务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志》编纂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遵循志书编修的原则和体例,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和反映1947-2024年卢氏法院的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发展历程和成就,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卢氏建设提供资政服务和历史借鉴。编写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规范,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并符合保密相关要求。具体的工作内容:①1947—1985年院志稿(上编)的修改和完善。②1986——2024年院志稿(下编)按本院主编设计章节(除大事记和组织沿革外)编稿。③下编除大事记和组织沿革外章节原始资料的搜集和选取。④上下编图片的搜集和选取。⑤上、下编统揽成稿。项目总费用实行大包干,包括收集资料、采访、写作、摄影、编辑设计、印刷费等以及工作所需交通、食宿费用。
2.成果要求:志稿不少于50万字,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编纂、设计、排版及三审三校工作(由供应商承担审校工作),按照三审定稿制度通过市县评审,提交电子版成果和纸质版成果。
二、预算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三、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志书编纂的经验能力。
2.报价单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报价单位按本次询价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1)报价单:含具体制作规格参数,以及标明编校、排版、印刷等具体项目价格费用的报价明细;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编辑人员情况和主要业绩(包括近三年编纂出版的主要志书、年鉴等);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三份,并加盖公章。
4.报价文件当面递交或邮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超时提交报价单不予接收)。邮寄地址:卢氏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韩若雪收
四、供应商确定的合同签订
1.我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 系 人:韩若雪
联系电话:0398-7872698

                    卢氏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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