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卢氏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崤函风暴”专项执行月活动第二次集中执行。
凌晨6时30分,卢氏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精神昂扬、整装待发。在简短的行动动员后,执行局局长段宇飞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按照预定方案及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以雷霆之势直奔执行一线。
母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温情促执结
张某(男)与郭某(女)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夫妻二人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后双方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该案在审理中,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法判决准予张某与郭某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子由张某抚养,郭某负责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婚生女由郭某抚养,抚养费自理。
判决生效后,在支付第一年抚养费6000元时,郭某由于暂无经济来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敦促其尽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郭某仍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集中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郭某家中,此时她已再婚,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了不激起双方矛盾,执行干警情法兼顾地与郭某进行沟通,“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是需要父母共同关心的,婚虽然离了,但孩子与你之间的亲情却永远无法割舍的,而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不是儿戏,希望你担负其责任,主动履行义务,别与法律抗衡!”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下,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按法院的判决支付了儿子的抚养费。对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从促进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角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让孩子不再“受伤”。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8人,拘留被执行人1人,执行完毕5案,和解案件2案,执行到位涉案金额2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