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卢氏县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卢氏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将创建“节约型机关”“文明单位”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节能减排、绿色办公,把经费用在“刀刃上”。充分利用“生态环境日”“低碳日”活动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创建合力,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向好发展。牢固树立“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法院出彩我光荣”意识,时刻提醒全院干警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持续营造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卢氏县法院将持续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和便民利民举措,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