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11年了,终于让我盼到了,多谢你们这么多年没有忘记我,这漫长的‘讨钱路’终于能划上一个圆满句号。”日前,60岁的杜某来到法院,拉着执行干警的手,感动流泪地说。
事情还要从多年前说起,杜某与王甲相识结婚,王甲入赘到杜某所在的城关镇石桥村某居民组,2011年,因涉及杜某和其子王乙属某居民组集体组织成员,但未发放土地补偿款发放的问题,杜某一家和居民组产生争议,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卢氏县城关镇石桥村某居民组支付杜某和王乙土地补偿款22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后,某居民组迟迟未履行义务,杜某和王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卢氏法院通过冻结某居民组的账户,提取款项5000元,发放给杜某和王乙。后期卢氏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次调查、协查,发现某居民组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虽然历经数十年,但卢氏法院执行局从未停下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赔偿款的脚步,在此期间,考虑到杜某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卢氏法院执行局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就在日前,在执行干警的第N次调解下,终于将剩余案款执行到位,双方也缓和了多年的矛盾。至此这场长达11年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卢氏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将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用矢志不渝的信念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维护法治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