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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 | 五里川法庭:一案结三案解 能动司法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3-08-11 15:33:30


    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在推进新时代“枫桥式法庭”创建中,从诉源治理的“小切口”前移司法服务的“大文章”,抓前端、治未病,以能动司法理念推进人民法庭融入基层治理,促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近日,五里川法庭通过网上庭审,成功办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后履行案件,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抓实“公正与效率”,不局限于案件本身,巧妙化解关联案件纠纷,办结一案、化解三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中,原告陈甲诉被告陈乙、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陈甲负主要责任,陈乙负次要责任,经开庭调解未果后,于2023年7月12日已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后,办案法官在释法答疑和督促判决履行的过程中了解到,陈乙表示其车辆维修损失1825元需另案起诉陈甲,保险公司对于案件判决的赔偿结果不满意准备上诉。法官秉持“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仔细倾听各方想法,释法明理可以通过判后履行协议方式,避免陈乙另诉与保险公司上诉引起的不必要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经过办案法官将近10天的反复电话沟通,三方最终在2023年7月28日签订判后履行协议,通过能动司法,既化解了保险公司上诉,又避免了陈甲申请执行和陈乙另诉,压缩“案件比”,提高判决自行履行率,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五里川法庭将进一步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的能动司法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诉源治理作为审判工作的目标导向,裁判时就要考虑案件的执行工作,避免不当裁判无法执行而再生纷争;裁判案件时就要考虑潜在的关联案件,进而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案。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要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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