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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调研指导卢氏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07 15:00:17






    4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曲海滨,民一庭庭长高海娟一行,到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晖,民一庭庭长李占通,卢氏法院院长王亚萍,副院长王彬陪同调研。

    五里川法庭位于豫西边陲,距离卢氏县城55公里,是河南省辖区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海拔最高、距离中心城市最远的基层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来,五里川法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群众工作为全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注重源头治理;聚焦非诉解纷,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做好审判主责主业;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卢氏西南七乡镇落地生根。法庭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先进法庭”、“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等荣誉,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023年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五里川法庭立案接待室、人民调解室、审判法庭等办公场所和干警餐厅、宿舍等生活区,详细了解了法庭人员配置、案件受理审理、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后勤保障等情况,详细查看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档案。

    调研组对卢氏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好、坚持好、贯彻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大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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