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土地行政处罚案件,院长王亚萍担任审判长,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卢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吕宏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石卢江出庭应诉,县自然资源局十余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该案系由某农场不服卢氏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卢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合议庭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归纳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主持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就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性及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必要性、正当性、合法性发表了观点。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庭审结束后,吕宏伟副县长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践,通过亲历庭审,能够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各种争议和矛盾的能力,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吕宏伟副县长同时要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近年来,卢氏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与诉讼活动,推动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共同提高。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案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超过90%,2022年达到98%。积极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立足源头,前端治理,拓展多元化解行政纠纷的解决渠道,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行政审判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