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豫西大地,天高云淡。河南省卢氏县的香菇种植基地迎来了香菇大丰收。
一个个香菇大棚内,一朵朵肉厚圆整、硕大紧实的香菇整整齐齐地排列在香菇菌棒上,菇农们正忙着采摘,一派丰收的喜悦景象。
9月29日,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胡斌和同事朱江芳又一次来到菇农老陈的香菇大棚内,进行回访。
2021年3月,老陈从卢氏县某生物公司购买半成品香菇菌棒后,因部分菌棒不能正常长出香菇,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022年3月,老陈将某生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某生物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86400元。
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维护菇农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办案法官胡斌两次驱车70余公里,到现场进行查看,经过数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和解,由某生物公司退还原告老陈菌棒购买款30000元,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子虽然圆满结了,但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和企业的发展牵挂着办案法官胡斌的心。胡斌多次利用下乡办案间隙,到老陈的香菇大棚进行查看回访。
法官们和老陈促膝相谈,详细了解其经营情况及经营、交易中遇到的困难,对经营和交易中需要注意的风险问题进行提示、指导,从而提高菇农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助力香菇产业健康发展。
服务零距离,高效解民忧。今年以来,卢氏法院认真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行高效、便民、灵活的审判执行工作模式,尽最大力量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进一步加强案件的跟踪回访,巩固司法工作成果,用实际行动为辖区百姓排忧解难,为卢氏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