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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采取多措并举做好“法官村长”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25 08:50:48


    卢氏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法官村长”现场会会议精神,确保“法官村长”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卢氏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法官村长”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制度。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实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的意见》。就法官包村工作进行了安排:全院干警全员参与,分片到村、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以“法官村长”的名义对自己所包行政村进行法律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让全体干警了解开展“法官村长”的目的、意义及工作程序,动员全院干警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并通过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群众介绍“法官村长”的工作方式、工作职责并公布监督电话,确保活动实效。

    三是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落实便民举措。要求干警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对于涉及民生利益、影响全县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答疑解惑,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村组,了解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细化为民、利民、便民措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五是加强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求法官村长在工作期间,对“涉老、涉少”案件,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当事人因病、残等原因行动不便的案件,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件,到发案地开庭,现场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就地调处纠纷。

    六是建立长效督促机制。“法官村长”工作将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将“法官村长”在挂职工作中所做出的工作成绩计入考核成绩。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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