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协议,你们有无异议?"“无异议”“无异议”......9月28日,经过卢氏法院民事庭办案法官近四个小时的“微信调解”,相隔数百公里的三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场持续了将近一年的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2020年10月25日,家住河南南阳市西峡县的庞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卢氏县某路段时与河南省济源市某运输公司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庞某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庞某某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济源市某运输公司支付施救费14600 元及其他费用23720 元。后因赔偿问题,济源市某运输公司将庞某某和庞某某所驾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庞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41734.04 元,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该案原告在济源市,被告庞某某在南阳市西峡县,被告某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在三门峡市,三方当事人距离较远,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避免当事人来回多次奔波,该案主审法官将各方当事人加为微信好友,在微信中与他们联系沟通,取得三方同意后,于9月28日下午四时许临时组建微信群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多次出现“剑拔弩张、言语过激”的情形,法官及时出面控制局面,通过微信“背靠背”、“面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耐心引导当事人,最终耗时近4个小时,到晚上8时许,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庞某某赔偿原告济源市某运输公司停运损失9000元;被告某保险公司在2021年10月27日前赔偿原告维修费23180元和施救费14600元,共计37780元。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愿承担。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三方当事人纷纷在微信群中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