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卢氏县法院提前敲响节日“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11-09-27 08:37:09


    卢氏法院网讯 “十一”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警廉政自律意识,卢氏县法院专门召开会议,就“十一”长假期间的廉政建设及车辆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给干警敲响“廉政警钟”,确保干警过一个廉洁、文明、节俭的假日。

    该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庆长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重申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规定,要求干警严格按照相关廉政要求,杜绝吃请、走访送礼、不正当接触当事人等不正之风。严禁借节假日活动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下属或地方、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节假日期间动用公车特别是警车旅游、办私事或借操办婚庆之机敛财。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警车一律封存。

    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重新温习“五个严禁”等有关规定,促使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做好节前廉政防范。

    利用院局域网信息发布平台,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短文、廉政信息和警示案例,通过“廉政信息”这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教形式,拓展廉政警示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廉政文化的说服力、感染力和亲和力。

    及时向廉政监督员宣传有关廉政规定,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以确保能及时受理节日期间对各种不廉洁行为的举报。向干警家属发送廉政短信,希望干警家属协助配偶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要求主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原则,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树好形象。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苗头的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