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卢氏县医院一病房内,洋溢着浓浓的暖意: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这里,为患病住院的八旬老人叶老太送上了执行回来的36000元赡养费。窗外春寒料峭,室内暖意浓浓。这温馨的一幕,在医院小小的病房里,蔓延出浓浓的“亲情”。
年近八旬的叶老太育有二子二女,近年来一直跟随长子生活,日常起居由长子一家照料,次子和两个女儿对她的生活缺少照看。因为赡养问题,叶老太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子女们承担赡养义务。卢氏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依法判决次子和两个女儿每人每月向原告叶老太支付赡养费800元,每年度2月1日前一次付清全年的赡养费用。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履行义务,叶老太遂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卢氏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联系到叶老太的次子和两个女儿,督促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他们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三人的银行账户冻结,以此督促他们履行义务。在强制执行措施与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双重作用下,三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将判决至今15个月的赡养费共计36000元交至卢氏法院。
考虑叶老太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决定上门送款,然而,当执行干警联系叶老太长子时,才得知叶老太已患病住院。干警们随即赶往医院看望老人,将36000元赡养费交给在医院陪护的叶老太亲属。
干警们还详细询问了老人的病情,叮嘱老人安心养病,并告诉老人,人民法院是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一定会为老年人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