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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被评为“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3-16 09:31:15




    日前,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发布决定,卢氏县人民法院被授予“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卢氏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三城联创”为载体,以改善干警工作生活环境为抓手,以创建绿化模范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院里环境,提升法院形象。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始终坚持把绿化模范单位作为提高干警幸福指数、提升品位的重点工程来抓,建机制,强投入,补短板,上水平,绿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省级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满园春光关不住,红花绿树入眼来。三月的卢氏法院,春光明媚,庭院芳华。卢氏法院人正豪情满怀,用智慧和汗水,弹奏着回归自然、美化环境的绿色音符,谱写着司法为民的动人篇章。(赵富林 马 远)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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